【時間更新】✦【獎學金五萬元】振鋒獎學金申請公告(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4月14日)

 振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暨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人才培育獎學金設置要點
 
振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鋒公司)與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以下簡稱中興大學材料系)共同合作設置人才培育獎學金。設置要點如下:

一、目的:為促進材料相關產業之研究發展,並協助品性與學業優良之學生完成學業,振鋒公司已於104年1月撥款獎助學金100萬元,作為中興大學材料系學生自104年度起至113年度止之獎學金基金。

二、獎助對象及名額:每學年提供中興大學材料系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共二名

三、獎助金額:經審查合格者,本獎學金每學年獎助乙次,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中興大學材料系在校學生,合乎下列各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申請時之前二學期之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含)且無記過以上處分者。
      (二) 大學部申請者以申請時之前二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含),且皆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每名學生領取本獎學金以一次為限。

五、申請程序:符合申請條件者請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後,逕送中興大學材料系系辦公室,送交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
       1.獎學金申請表。
       2.入學後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3.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4.自傳。
       5. 其他有利申請文件 (例如: 清寒證明)

六、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截止申請(原:4/19更新為4/14,因應審查時間而調整)

七、審查標準及程序:
     (一)振鋒公司委託中興大學材料系於每年五月中完成獎學金之申請審查。
     (二)審查主要依據申請者的學業成績與學術表現,如成績相同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之學生優先錄取。

八、權利與義務:
     (一)申請並核定錄取之獎助同學,應於在學期間利用暑假至振鋒公司實習,實習期間為一個月,實習結束後由振鋒公司發給服務證明書。
     (二)實習工作期間,振鋒公司除依規定發給薪資報酬外,一切均依政府法令及振鋒公司規定辦理。

九、獎學金頒發:於完成至振鋒公司的實習後,持振鋒公司的實習證明文件向中興大學材料系依本項合約書,領取獎學金及獎狀。中興大學材料系依本項合約書,提供獎助學金發放證明資料寄回振鋒公司存查。

十、本合作計畫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