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列獲遞補新生於111年8月18日(四)~8月19日(五)
依系網公告上班時段9:00-11:30、13:30-16:00前至本校化材館材料系系辦M108室,辦理新生報到。
※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缺額將流用給下一位備取生。
※現場報到【需攜帶文件】:
1.身分證正本(驗訖發還)
2.招生考試成績單(驗訖發還)
3.畢業證書正本(約10月中旬發還)及影本一份,若無者,請填寫「緩交畢業證書切結書」暫以取代。
4. 二吋彩色大頭照1張(製作學生證用)
※彈性報到,請將上述1~4項以電子檔寄至材料系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chiangting@nchu.edu.tw,視同完成報到。
請於寄件當日(上班時間)內自行與系所確認是否收到EMAIL驗證文件,EMAIL主旨:111碩士班彈性驗證報到-,
驗證文件:緩交畢業證書切結書(切結身分證及畢業證書緩繳並簽名,PDF檔)、2吋脫帽彩色相片電子檔 (檔名:系所-組別-姓名.jpg)。
注意事項:
(一)本校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審查資料(含推薦函)、年資證明、學經歷證明等文件,
有假借、 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在未註冊前察覺者,取 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察覺者,即開除學籍,
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察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若有以上事項者並應負法律責任,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二)依本校學則第39條第13款規定(雙重學籍),同時於國內外大學校院註冊入學,未經本校核准同意者,應勒令退學。
(三)有關新生報到、備取生遞補、補驗證件相關事宜,請系辦承辦人。
(四) 畢業證書及身分證件請於切結期限內繳交驗證。逾期未繳,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本校不另通知。
※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缺額將流用給下一位備取生。
※有關碩士班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洽所屬系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碩士班辦公室,04-22840500-113蔣于婷小姐。
若是註冊相關問題,請洽22840212-12註冊組。
系所名稱 | 組別 | 缺額 | 獲遞補名單 | 備註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碩士班 | 3 | 備111 王O恩(G1790117) 備112 黃O貿(G1790179) 備113 張O哲(G1790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