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報到繳驗證件、備取生遞補...等規定,務必自行詳細閱讀招生簡章說明。
- 逕行錄取生於期限內未完成網路報到所產生的缺額,於第二梯次公告新生名單時補足其缺額。
- 同時錄取本校兩個系所(班、組、學程)以上者,應於備取生遞補截止日前,限選擇其中一個系所(班、組、學程)入學,違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 碩士班甄試新生各類訊息暨遞補公告(連結本校註冊組網頁)。
- 博士班甄試新生各類訊息暨遞補公告(連結本校註冊組網頁)。
- 新生入學各項資訊查詢連結(含註冊、報到、學費資訊、住宿...等業務單位網站連結及連絡電話)。
- 新生(已列入遞補截止日後的新生名單者)注意事項:
- 1. 凡本校新生(已列入遞補截止日後的新生名單者),應於新生報到繳驗證件期限內,持應繳驗之證件辦理入學驗證手續。未按時完成驗證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 (1) 碩士班新生報到繳驗證件:113年4月24日、4月25日在各招生系所(學程)辦公室。
- (2) 博士班新生報到繳驗證件:113年6月27日在本校行政大樓一樓註冊組。
- (3) 報到(驗證)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
- (4) 提前入學申請:113年1月16日~1月18日,至註冊組辦理。(113年1月19日以後遞補者不適用該項申請)
- 遞補順序名單之備取生注意事項:
-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前,若有新生自願放棄入學資格,則由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按【遞補順序名單】依序個別通知備取生遞補缺額。
- 經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公告獲遞補缺額之備取生,應完成填送「遞補入學確認書」(表格請自註冊組網頁下載),始列入本校新生。
- 若自本校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公告獲遞補名單之日起,於招生系所(班、組、學程)公告遞補期限內,未寄送(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或傳真「遞補入學確認書」至該招生系所(班、組、學程)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寄送或補傳真,名額依序進行遞補。
- 請考生於遞補期間自行至各招生系所(班、組、學程)網頁查詢最新遞補狀態。遞補截止日後,請上註冊組網頁查詢遞補截止日後的新生名單。
-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後,如仍有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者,出缺名額不再遞補,其缺額可流用至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或於考試入學招生補足,其缺額流用情形由該系所相關委員會訂定。
-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為113年2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