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106年度轉系申請公告
1.申請資格:依學生轉系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節錄條文如下:
第二條各學系(學位學程)學生,如認為就讀學系(學位學程)與本人志趣不合,得依照下列規定申請轉系(學位學程):
一、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各學系(學位學程)二年級肄業。
二、學生於第三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學位學程)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學位學程)二年級肄業。
三、學生因特殊原因經教務長同意者於第四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學位學程)三年級或二年級肄業。
四、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肄業學生,不得相互轉系(學位學程)。
2.轉系資訊及名額:請點選「各學系轉系申請須知」
3.受理申請期間:自106年3月6(一)上午8:30起至3月10(五)下午4:50計五個工作天,務請配合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申請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4.文件下載:請點選「轉系申請書」
5.聯絡資訊:教務處註冊組 許小姐 04-2284-0212分機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