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表】本系113學年度第1、2學期大學部、碩博士班及碩專班課表(學士班選課注意事項)

  • 2024-09-09
  • 李若雲
113學年度大學部及碩博士班課程架構圖 (113/05/20)
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表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碩博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學分班  課表全 (113/9/9)
113學年度第2學期課表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四 碩博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學分班 課表全 (113/7/8) 

本系課程排課時間等如有問題,大學部及研究所請由班代(以班級為單位)洽李助教或授課教師

大學部同學請特別留意必修三選一、四選二、三選二之課程
  並可提前規劃欲修習領域類別之課程。
  「材料力學」、「有機化學」、「電工學」
必修三選一
  「材料機械性質」、「材料物理性質」、「應用電子學」必修三選二
  「金屬材料」、「陶瓷材料」、「高分子材料」、「電子材料」必修四選二

    
(上述必修N選N之科目,如多修,可列為本系專業選修科目)

※大學部同學請注意通識課程修課規定
http://cah.nchu.edu.tw/index.php

※其他大學部特別規定:
(1)承認外系學分:最多15 學分超修之通識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2)本系大學部基礎必修課程:微積分、普通物理學、普通物理學實驗、普通化學(一)、普通化學(二)、普通化學實驗,如須重補修限以理、工學院學生選修之課程為限,且應修課前事先申請
(3)本系學生若需重補修「工程數學」,以修習本系開課之課程為原則,若有特殊情況,如與必修課程衝堂等,需經雙方授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
(4)開放本系同學選修其他外系「課程名稱」、「半學年」及「學分數」相同之「有機化學」,並承認為畢業學分(如農藝系、生機系、園藝系等系)。若修習化學系「有機化學(一)」(4學分),得承認為本系「有機化學」畢業學分3學分。若修習化工系「有機化學」(全學年,共6學分),得承認一學期3學分為本系畢業學分;另3學分則承認為外系學分。
(5)本系已規劃開設之專業選修課程(科目名稱相同),若選修外系者,不予承認為畢業學分。(惟「有機化學」適用第(4) 項之規定)

學士班三、四年級學生經該系(學位學程)核可,得修習碩士班開設之科目,並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但升入碩士班就讀時,該科目學分不得再計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本系各學年度入學學生畢業條件明細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李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