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目的: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以營運社會住宅及推動都市更新為設立宗旨,為持續培育相關領域之專業研究人才,並深化學術研究成果與實務推動之連結,特規劃辦理「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論文徵選」(以下簡稱本活動)。
本活動旨在鼓勵大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投入土木建築、物業管理、社會住宅營運管理及都市更新等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藉由優秀論文成果之徵選與獎助,強化社會住宅營運管理及都市更新推動之理論基礎與實務應用,進而累積具參考價值之研究成果,作為本中心未來政策研擬與實務推動之重要參考。
貳、論文徵選範圍:
本次甄選之學術論文分為「社會住宅類」及「都市更新類」兩大類別。
一、社會住宅類:
為促進社會住宅領域之學術研究與實務發展,研究範疇包括社會住宅政策與規劃、設計與管理、居住者與社會影響、財務與法制、國際社會住宅經驗比較等相關議題,鼓勵提出具創新觀點之理論探討、實證研究、個案分析、政策評估與前瞻性研究成果。
本類別首要關注社會住宅之管理體系、營運模式與效能分析,探討如何提升管理效率、服務品質及長期可持續性,並深入分析技術創新、數位化管理及智慧化系統於社會住宅營運中之應用與成效。
二、都市更新類:
為促進都市更新之學術研究與實務發展,深化都市更新領域之理論研究、政策分析與實務應用,徵選論文應關注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空間規劃與建築設計、地政及不動產等相關領域,鼓勵從不同專業視角提出具創見之研究成果。
研究內容可涵蓋都市更新實施方式、公辦及民辦都更機制、法規與政策分析、公私協力模式、居民參與、永續發展、公益性考量、財務與經濟評估、社會影響等多面向議題,提出具體操作模式與政策建議,以提升都市更新之推動效能與整體品質,並作為都市永續發展之研究基礎。
參、參賽資格:
本活動係針對學術論文敘獎,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一、於112學年度至114學年度間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個人學位論文)之國內各大專院校大學、碩、博士班(含在職專班)學生。但申請時不限於在校身分。
二、申請人需為作者或作者之一。如為共同創作,申請人應取得該論文其他全部作者之書面授權同意,由申請人代表參加本活動,並由申請人單獨受領與本活動相關之所有權利(包括領取獎狀及獎金、接受表揚及宣傳)與義務,惟獎狀上將列出所有共同作者姓名。
三、申請人於每類別僅能提出一篇論文,且同篇論文不得跨類申請。
肆、論文規格:
徵選論文一律以中文撰寫,無字數限制,需提供5000字以內之題綱,並採APA第七版格式(附件1)。引用文獻、圖表等凡涉及第三人版權部分,應遵守相關規範,本中心不負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
伍、徵選日期:(主辦單位保留異動之權利)
115年5月15日上午8時起至115年10月30日23時59分止。|
作業時程(115 年) |
||
|
第一階段 |
開始收件 |
5月15日 |
|
交件截止 |
10月30日 |
|
|
資格審查、資料限期補正截止日 |
11月 5日 |
|
|
第二階段 |
評審評分 |
11月上旬 |
|
決選日期 |
11月下旬 |
|
|
決選結果公布 |
12月上旬 |
|
|
第三階段 |
頒獎典禮 |
12月下旬 |
陸、獎項及優勝獎金:
一、評選後各類別各組取特優1篇、優等2篇及佳作3篇,共計6篇。惟本中心得保留評選結果調整獎額之權利。
二、本中心於評選結果產生後將擇期舉辦公開頒獎儀式,每篇得獎論文之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可獲本中心頒贈中英文對照之獎狀及獎金,各類別之獎項及獎金如下:(總獎金合計36萬元)|
社會住宅類 校園組/社會組 |
都市更新類 校園組/社會組 |
|
特優獎:至多1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3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優等獎:至多2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2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至多3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1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若由2名老師共同指導,則每人各得新臺幣5仟元整,餘以此類推。 |
特優獎:至多1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3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優等獎:至多2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2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佳作獎:至多3名,得獎學生獲贈獎金新臺幣1萬元;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 ※若由2名老師共同指導,則每人各得新臺幣5仟元整,餘以此類推。 |
三、報名參賽者應填寫個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E-mail 等相關資料,供主辦單位進行後續聯繫(含得獎通知)。倘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或無法領獎時,本中心不負任何責任;逾時領取亦不另外補償獎項。
四、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上開各獎項,參賽者未達各該獎項之評選基準時,各該獎項、獎額得從缺之,其所餘獎金,得經本中心會議決議,併入他款獎項運用。
六、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配合主辦單位填寫相關領獎文件並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所得申報及扣繳作業。
(一)凡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獎品價值新臺幣1仟元(含)以上,主辦單位須依法列單申報。
(二)得獎獎金或獎品價值新臺幣2萬(含)以上,依法須由主辦單位預先代扣繳10%所得稅後,始得領獎。
(三)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包含外國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之本國人),不論得獎金額多寡,須依規定按給付金額扣繳20%所得稅。
(四)若得獎者不願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完成依法應辦理之扣繳程序,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評審規範:
一、由本中心進行徵選資格審查,並聘請專業領域知名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各類別論文實質審查作業,評選方式採線上數位審查,由評審委員逕自雲端平台進行作品評閱。
二、評選重點以參選論文對本中心政策規劃之貢獻度為主。
捌、評審標準:
|
評分項目 |
社會組 |
校園組 |
|
佔比 |
||
|
實務貢獻 |
40% |
20% |
|
研究創見 |
30% |
40% |
|
研究方法與邏輯理論分析 |
20% |
20% |
|
資料完整性 |
10% |
20% |
玖、報名方式:
一、申請者需填妥官網線上報名表,確認報名成功後將會收到確認信,請將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夾中(請申請者自行提供雲端資料夾)。
二、報名資料:請至活動網頁下載(提醒:以下簽名之文件請使用手寫簽名,若為電子簽名亦可,簽名後將掃描檔上傳至雲端資料夾)。
(一)參賽報名表(須提供word檔及pdf掃描檔,附件2)
(二)論文相關貢獻證明表(須提供word檔及pdf掃描檔,附件3)
(三)徵選聲明書(須提供pdf掃描檔,附件4)
(四)徵選同意書(須提供pdf掃描檔,附件5)
(五)該篇論文刊登之資料(刊登論文之電子期刊查詢網頁截圖,或研討會會議證明截圖,若沒有對外發表過請提供完成日期之相關證明)
(六)學術/位論文全文 (須提供word檔及pdf電子檔)。
(七)提供作品之5,000字題綱,以利評審作業。
(八)身分證明文件(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或相關證明,以及在學(畢業)證明;就學中應提供有效之就學證明;若身分為畢業生應提供相關之畢業證明文件)
壹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本次活動相關評審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活動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為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
二、就主辦單位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主辦單位依法執行職務所須保留者,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主辦單位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拾壹、其他
一、參賽者應詳閱本徵件活動辦法(含附件 4 聲明書及附件 5 同意書),報名即視為認同本徵件活動之所有規定,請務必須出席頒獎典禮或指定代理人出席,如有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本辦法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二、參賽報名相關報名資料及論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三、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四、本徵選活動如有辦法未盡事項或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取消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官網。
五、本次活動辦法及相關資訊,請參閱本中心官網https://www.nthurc.org.tw/,及Facebook、Instagram 粉絲專頁。
六、活動諮詢請洽:
主辦單位:新北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957-1999 分機321 馮先生
執行單位:三喜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02) 2778-8333 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