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實作(一)、(二)116年1月開始考核調整

專題實作(一)、(二)116年1月開始考核調整:
1. 專題實作(一):分組實施: 修課學生須進行分組。考核方式: 期末依各實驗室需求繳交「計畫書(Proposal)」。評分比例: 指導教授占70%;評審委員占30%(老師或業師)。
2. 專題實作(二): 期末須舉行「成果發表會」並繳交「書面報告」,期末成果展舉辦於期末考週前1週星期三下午1、2節(13:10~15:00)。即下次將舉辦於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