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18日(五)止
※系所審核日期:113年11月20日前完成審核
※申請資格:
1.修業滿六學期,學科總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班前1/2(含)。
2.經本系或相關研究所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相關辦法請參閱:
國立中興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107.06.20)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蔣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