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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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及請領資格:
- 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不含境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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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 已有專職之有給職工作者。
- 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 已支領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者。
- 補助名額:113學年度工學院獲分配名額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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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限:
- 定額補助:教育部補助2萬元,學校配合款2萬元。
- 加碼補助:113學年度工學院獲分配加碼補助金48萬元,得分配予5名獲推薦學生1,000~2萬元額外補助。
- 期限:一學年。博1及博2學生於次一年度經考核通過後始得視經費補助情形續領。
- 申請表:務必填寫「配合款經費來源」欄位,且經指導教授簽名,如填入金額每月未達2萬元,則不予受理。
- 學院初審結果推薦表
- 各系所如推薦1位以上學生,請於審查結果推薦表填入推薦排序。
- 務必詳述被推薦學生之審查意見(勿僅寫具有潛力,表現優良)。
- 加碼補助經費:由院級會議審議。
- 補助經費明細表:核定後由各系所按月辦理獎學金造冊,同時檢附「經費明細表」,確認已報支配合款2萬元。
請於113年10月30日(三)17:00前將「學生申請表件紙本及電子檔(PDF)」及「審查結果推薦表」送至系辦。
※相關法規及表單電子檔,亦可至研發處網站/校務發展中心/博士生獎學金項下下載:
https://research.nchu.edu.tw/unit-article/mid/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