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2022-05-05 ieet 主旨 :為應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貴單位符合支領月退休金條件,擬申請於111年6月30日退休之教師,於111年5月17日(星期二)前依行政程序填具申請書送人事室辦理,請查照轉知。 興人字第1110007685-A號 興人字第1110007685-A號-1 興人字第1110007685-A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