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緊急事故發生時請單位提供主管及其職務代理人之緊急聯絡電話 2021-08-12 ieet 主旨 :為辦理緊急事故發生時聯繫需要,請提供貴單位主管及其職務代理人之緊急聯絡電話,請查照。 興人字第11006008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