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升等、改聘教師及111年1月31日服務屆滿擬第二次延長服務之教師,請時間內完成且符合相關規定資料送院憑辦

  • 2021-02-04
  • ieet
主旨:本院各系所、學程擬申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升等、改聘教師及111年1月31日服務屆滿擬第二次延長服務之教師, 請於3月10日前將在原職級內完成且符合相關規定之代表著作 、參考著作、個人基本資料含論文目錄各一式五份(延長服務四份)送院憑辦,逾期不受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