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教學助理(TA)申請案受理期限,詳如說明 2024-06-07 ieet 主旨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教學助理(TA)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止,請轉知相關課程授課教師,請查照。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1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2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3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4 興教字第1130200456號-5